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2022年8月体检合格的新招聘教师需进行政审、填写《备案表》、证书原件审核、改派报到证、提取人事档案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备案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进行政审、完成备案准备等工作。
1、填写《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2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须报电子版、纸质版和复印件1份。
2、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此表只报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2年静海区招聘教师备案的通知》。
3、撰写现实表现,须结合自身特点和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第三人称撰写现实表现。内容格式等参见附件3: 《×××现实表现模板》。
4、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要求提供介绍信的,个别单位须用人单位开具证明方可政审的,8月11日(所属事业单位、成人职业教育中心、建华学校岗位教师)、8月12日(幼儿园岗位,边远乡镇小学、边远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到教育局门口接待处开具。
二、交人事档案。8月11、12日到教育局门口接待处开具提档函,提取档案后不得拆封,8月17、18日将档案交至静海区教育局门口接待处审核。
三、证书原件审核
8月17-18日上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由新教师自己在相关网站查验,并上交相关查验报告各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5:《证书原件审核具体要求》。
四、集中上交材料
8月17日所属事业单位、成人职业教育中心、建华学校岗位教师到教育局门口服务处上交审核各项材料。8月18日幼儿园岗位、边远乡镇小学、边远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到教育局门口接待处上交审核各项材料。(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体时间见附件6《静海区2022年招聘教师集中审核材料安排》:
须按顺序、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
2.新招聘教师现实表现(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
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
6.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纵向复印)1份;
7.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人签字);
8.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人签字);
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人签字);
10.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一式一份);
1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一寸照片(电子版);
13.个人人事档案。
材料有问题的,须当天修改完毕再到教育局接待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按要求报纸质版,要求报电子版的8月17日、18日审核合格后,将电子版发至静海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jhjyzp2022@163.com,文件夹以学科+姓名命名,如“所属事业单位物理岗位(一)×××政审备案材料、城区幼儿园×××政审备案材料”)。
五、交三方协议和改派报到证。8月23日(所属事业单位、成人职业教育中心、建华学校岗位教师)、24日(幼儿园岗位,边远乡镇小学、边远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到教育局门口接待处交三方协议(需校方盖章)和开具接收函(接收函用于办理报到证及改派手续)。持三方协议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将报到证(抬头)改派到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签订三方协议和改派报到证通知,可按通知要求提前填写甲乙双方信息。
六、相关要求
《政审表》、《备案表》和现实表现中所涉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一定要按照毕业证或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填写,精确到月,有工作经历但无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的,该段工作经历只能写待业。
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所需表格、填表要求详见附件,办理时间见各自通知要求。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到静海区教育局接待处办理政审手续的考生须提前申领天津“健康码”,考生进入接待处前,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及“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及“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进入接待处领取政审材料。
2、考生应当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政审、体检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3、考生进入接待处领取政审材料,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教育局接待处。
特别说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赵老师
附件:
静海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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