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市教师招聘活动实际,现将海安市教体系统2022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防疫要求、笔试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试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考试前14天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承诺书》),每日自行测量体温,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通过规定通道入场时,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无带“*”城市、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本人姓名、采样时间信息,下同)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⑴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正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⑵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⑶如仅行程卡有带“*”城市,其他情况均无异常的,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承诺确未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得进入考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⑴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⑵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笔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⑶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6.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7.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组织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查看海安教育信息网相关公告,考前如有相关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6月24日至7月4日(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三、笔试时间
2022年7月5日上午8:30~10:30(语文学科:8:30~11:00)。
四、笔试要求
1.考生佩戴好口罩,考前6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通过规定通道,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承诺书》,实时测量体温(<37.3℃),现场出示当日呈绿色的“苏康码”、行程卡和考前规定时间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在禁区外指定区域候考,并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2.考前3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置桌贴处备查。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
3.考生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对讲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具有计算功能的设备、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
4.本次考试需填涂答题卡。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选择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将答题卡对应的选项框涂满、涂黑。非选择题部分一律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作答。作图时,须用2B铅笔绘、写清楚。除英语、日语科目以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否则答题无效。考生不得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以外的地方答题,答题卡要保持整洁,不折叠,建议不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答题无效。
5.带入考点的手机请取消报时功能并关机后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开考后凡发现将前款明确禁止携带物品或设备带入考场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前款明确禁止携带物品或设备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严禁在考场内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严重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考试结束考生交卷出场后,须按考点安排立即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考点及附近逗留、聚集。
7.对于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说明
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在考试结束后可书面申请退费。申请退费的人员,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发至邮箱hajyrs@126.com。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请考生耐心等待;非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1.考生个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代码、报考学段学科、申请退费原因等。
2.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相关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感染诊断证明或病历,考生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报告,考生“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的截图,考生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其因疫情被封控隔离的证明,医院或社区医务室出具的考生发热或干咳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证明等。
六、后续招聘环节预告
1.预计于2022年7月7日前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暂定2022年7月8~9日资格复审,7月10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3.计划于2022年7月13日面试。
以上招聘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以海安教育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请考生关注海安教育信息网,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同时注意协调好应聘、工作、学习、生活等时间,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妥善安排行程计划,积极做好应聘准备。
咨询电话:0513-88935369、88916477。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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