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各位考生:
红河州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将于2021年1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现将本次笔试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点设置情况
红河考区此次考点设置在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校区)、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两所学校
二、考点学校详细地址及地图指南
1、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校区)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进入直行400米左侧
2.红河州卫生护理学校
具体地址: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进入直行50米右侧
三、笔试有关要求
一、为缩短进入考点学校及考场时间,请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将手机界面调整至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行程卡三类信息合一的界面(图1),操作办法如下:1、点击微信小程序——2、点开“云南健康码”——3、健康码下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点击“今日未核验,点击进行短信核验”(图2)——4、输入手机验证码完成授权登录(图3)。
二、应试人员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和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结论出具时间应为2021年11月4日8:30后至开考前),于考前90分钟起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及测量体温进入考点学校,在考前45分钟起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两证不全或不一致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进入考场。第一科目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自备黑色墨水(中性)笔、橡皮、2B铅笔。除规定文具、准考证、身份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以及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试卷均有塑封,考生有权利和义务在监考人员拆封前查验试卷密封状况并签字。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要求,并准确填涂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除规定填写内容外,不得在答题卡及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未按要求作答将会影响考试成绩。不得在规定开考时间前答题。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严禁擅自使用、更换他人的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七、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卷为合订本,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交头接耳,严禁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严禁传递物品或信息。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不得继续答题,应立即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原坐静候。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毁试卷、答题卡。
十、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严禁扰乱考场秩序。
特别提示:1.本规则依据人社部第35号令制定,违反本规则将按35号令规定处理。请考生诚信参考,杜绝违纪、违规、违法行为。2.答题情况将进行雷同鉴定,鉴定为答卷雷同的,双方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3.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根据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当天提前抵达考试地点,请妥善安排出行方式。4.考生坐错座位且未在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主动报告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5.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6.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发布的《重点提示》中“红河州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按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准时进入考场,安全、有序参考(“云南健康码”为红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四、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一、应试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试机构(电话:0873-3732537)。
二、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红河州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红河州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三、考试当天,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应试人员,须提供笔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笔试。
(三)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应试人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普通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五)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六)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省内25个边境县(市)的应试人员,考试前7天内尽量减少外出,不前往抵边乡镇;参加考试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五、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九、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
十、应试人员应知悉告知事项,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合理选择住宿及交通方式
一、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及地址,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学校位置和交通路线,合理选择并提前联系预订住宿。
二、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建议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在考试开始前90分钟抵达考点学校,以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因考前进入红河职业技术学院1号门入口车流量较大,请考点为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蒙自校区)的应试人员可选择通过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号门进入考点。
三、请广大考生和送考人员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和配合交警的疏导和指挥,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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