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
临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临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时间: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及联系电话:
临汾市第三小学:临汾市尧都区向阳路铁中巷19号
咨询电话:13453709240
临汾市第二幼儿园: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48号
咨询电话:15536739119
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临汾市尧都区尧庙宫西侧
咨询电话:15303479658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要求
1.笔试考试报名信息表;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8.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还须签订《个人资格复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检测,须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查看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及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或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个人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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