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2021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成绩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面试前进行的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时 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早8:30—16:00。
招聘地区 | 资格审查地点 | 联系电话 |
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 铁岭市新城区金鹰大厦(铁岭银行)西侧一楼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 | 024-74997517 |
铁岭县 | 铁岭县政府主楼3楼东侧教育局会议室 | 024-78833215 |
开原市 | 开原市教育局(开原市长征街38号)四楼大会议室。 | 024-73255713 |
昌图县 | 昌图县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412(教育局) | 024-75811003 |
西丰县 | 西丰县教育局五楼(西丰县西丰镇解放路173号) | 024-79609970 |
调兵山市 | 调兵山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 13704102323 |
银州区 | 银州区教育局一楼107教室 | 18604104481 |
清河区 | 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404室 | 024-72115048 |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职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验。
三、相关事宜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保证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手机或座机通畅无误,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1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登陆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
2.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限户籍的岗位需提供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未落实工作的提交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条件中要求师范类专业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7.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告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应于资格审查前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尽快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审查前转为“绿码”。
2.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3.进入复审现场时应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复审场地。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入场条件,否则不得参加复审。外省籍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复审。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复审现场组织工作。在复审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复审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房间继续复审;不具备继续参加复审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6.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完成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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