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总成绩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的比例确定233名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即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名单详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上午7:30。
三、体检要求
(一)报到。体检对象应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7:30前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惠州市惠阳三和医院(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土湖金惠大道康和路3号,详见附件3)健康管理中心(六楼会议室)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及抽签确定体检编号。未按时报到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要求。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适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四)当场复检。体检对象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
(五)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复检。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52-5562637)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七)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要求,熟悉体检标准,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
(八)重要提示:体检当天上午不得吃早餐。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附件:
2.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体检对象名单
大亚湾开发区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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