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延期公告》,为争取2021年9月招聘教师到岗工作,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本次笔试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时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考场设置为:
第一考场(准考证号为KS2021001-KS2021021);
第二考场(准考证号为KS2021022-KS2021042);
第三考场(准考证号为KS2021043-KS2021063)。
考生入场检测流程: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身份信息→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须出示纸质版48小时内十堰本地三甲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低风险地来(返)堰的考生同时提供出发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考点设置
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按时到达指定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笔试考点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考点学校:十堰高级职业学校(附件2)。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56号。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7路、12路、16路、28路、29路、91路在十堰高级职业学校站下车。
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期间考点将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内。建议广大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出行,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以免造成道路拥堵,请大家理解配合。
三、准考证领取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22日(星期日)下午,领取地点为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请考生认真复核准考证上的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并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0719—8699803)。
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仔细阅读本次考试试疫情防控须知,领取准考证明签署《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名(捺手印)确认。
四、考前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如身份证遗失,需提前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为确保考试当天能够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务必于8月22日到十堰本地三甲医院采样检测,8月23日领取纸质证明。
五、疫情防控要求及应急处置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并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到访地无星号标记,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考生体温测量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到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须经考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和工作人员如出现较严重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考务办,按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处理。
六、考试纪律要求
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经监考老师允许,方可交卷有序离场,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如有带离除视作违纪外,考生还需承担法律责任。考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对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列入失信名单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699803;举报电话:十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19-8699857;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2 十堰高级职业学校考点位置地图
附件3 2021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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