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体检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7:00
根据《晋中市直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晋中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6日上午7:00
地点:晋中市教育局办公楼前(榆次区文苑街146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12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3.体检当日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衣着宽松、便于穿脱,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水钻、亮片等饰物,方便医务人员检查。家长或亲属不得陪同。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否则取消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报到及到达体检现场应接收手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没有外省旅居史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体检前1天需将本人健康码、行程卡打印在1张A4纸上,并标注姓名、准考证号。如无法提供两码或行程码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
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人员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的考生,不能参加。凡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7+2”的居家监测未结束或监测有异常情况的,不能参加。如面试人员“7+2”的居家监测已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的,需出具所在社区的相关证明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应服从现场管理,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根据体检需要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距离。
3.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察
组织考察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晋中市教育局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4-3806621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晋中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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