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现将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对象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合格人员(附件1)。
三、有关事项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档案(须密封)。
2.考察表(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等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关于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辞职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5.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提交材料方式
考察材料需考生本人交至宿州市第十二小学浍水路校区小会议室(东坪路113号)。其中个人档案可以通过机要邮寄(邮寄地址:宿州市浍水东路726号,邮编:234000)。办理档案邮寄的考生需提供已邮寄证明等材料。
(三)提交材料日期:2021年8月2日—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四)需要调档函的考生可以到人事股411室领取。
(五)逾期未交考察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六)考生领取调档函、提交考察材料时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同时配合防疫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交考察材料的同时须提交考察防疫须知(附件3)。
(七)招聘下一环节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查询。
咨询电话:0557-3912270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表.doc
附件3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察防疫须知.docx
宿州市埇桥区中小学新任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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