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市、区)组织开展。为落实工作要求,有序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确定
资格审查的人选依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审查范围(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审查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在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区教育局(沙市区江汉路120号)三楼大会议室进行。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面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验证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的证明,考核调档时应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若在教师资格证网(http://www.jszg.edu.cn)上不能进行证书验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其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6.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审核地点要出示健康绿码,中高风险地区来荆人员应出示7天内核酸检查报告。
附:《沙市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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