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9日
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已结束,根据《宁乡市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同时,将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人力资源市场(宁乡市文体中心西门)。具体位置为:宁乡市玉潭街道文体路321号。
2、递补时间和地点安排: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公布时间:5月30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6月2日上午9:00-12: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教育局。具体位置为:宁乡市一环北路256号(原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
二、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如丢失的,可用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代替。
3、毕业证。有多个毕业证的一并提供。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和《大学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证。
5、学位证。报考D02幼儿园2岗位的学位证不作要求,其他岗位有多个学位证的一并提供。
6、教师资格证。
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师范院校相关证明函。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1)报考小学美术(书法)、小学音乐(舞蹈)、小学体育(足球)需提供相应岗位专长方面资料。
(2)在宁乡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市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任教累计2年及以上(4个及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任教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前实习经历不予认定),且2021年春季开学以来一直在宁乡市内全日制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学科教学岗位任教的编外教师需同时提供以下三项材料的原件:
① 在宁乡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市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历证明;
②对应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劳动合同》;
③ 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基地学校财务专用章>。
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按以上顺序摆放成两叠,以便工作人员查验。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过程中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好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供现场查验。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5月14日及以后日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卡获取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色、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5月26日及以后日期)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原则上要求入围对象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模版见附件)。
3、入围人员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5、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附件 书面委托书(模板)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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