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1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扬州市兴城西路174号邗江区教育局315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初始学历及后学历)、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含名师获奖证书)以及其他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张。
留存材料中,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复审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核。
三、疫情防控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在到达资格复审地点门口时请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最新动态要求。
特别提醒:【1】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应聘人员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1年4月25日下午5: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5月1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 “邗江教育网”,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应聘人员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邗江区教育局联系(0514-87869781),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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