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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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规定,2020年西宁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延迟政审及递补人员体检、政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第二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因第一批个别延迟政审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岗位空缺,根据《2020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中“空缺岗位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的规定,对大通县初中语文教师岗位(职位代码:01201063)空缺岗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递补体检的考生务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8:30分前,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360元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城中区互助巷3号)外科大楼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另:为了加快招聘进度,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束后,于2020年9月25日下午14:30—17:30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如果需要复检将通过手机通知,如果体检及复检不通过,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西宁市教育局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特别注意: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另行安排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971—4393007 传真:0971—4393003
来信地址:西宁市教育局(城西区黄河路80号)
附件:2020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及递补人员公示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西宁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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