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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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2020年度南谯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次专业测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专业测试工作在南谯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 0550-3010634 区人社局0550-3524903 区教育体育局0550-3122057)
三、专业测试对象
南谯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入围专业测试人员。
四、专业测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8:00开始。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于测试当天上午6:30前到测试地点报到,凭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扫安康码(绿码)、测体温进入考点。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试地点:滁州市第六中学(滁州市同乐西路8号)
2、考官构成
此次专业测试分2个测试组,每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测试考场设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计分员1名。
3、专业测试形式及内容
(1)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考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专业测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专业测试内容:本次岗位专业测试内容选自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中班下(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4、专业测试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统一的封闭管理,并按招聘岗位抽签确定考生测试顺序。测试顺序确定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分别进入备课、上课环节。
(2)备课。备课限时30分钟。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备课。备课室统一准备教材或教学用书、备课纸,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独立完成,不准和别人讨论。备课时,教案上只写本人应聘的岗位、抽签号和课题,不得书写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真实信息,不得作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3)上课。备课时间结束,考生带当天所备教案由引导员带入测试室,将相关证件交监督员进行核对。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考生进行上课。上课时,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专业、单位等个人真实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测试结束后,离开测试室,到候分处等候测试成绩。教案、稿纸等资料不得带离测试室。
(4)成绩评定。考官根据上课情况,现场评出得分,写在评分表上,并签署考官姓名。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该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
(5)专业测试成绩公布。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测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宣布成绩后,考生离开测试室,在测评区域门口领取个人物品离开测评区域,一经离开不得再次进入。
(6)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有关事宜
1、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2、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专业测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须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疫情防控方面的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考生须知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南谯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考 生 须 知
1.考生务于9月13日上午6:3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持派出所出具的含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到滁州市第六中学(滁州市同乐西路8号)报到。测试当天考生不按时报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报到后,分组至相应候测室,按招聘岗位抽签决定专业测试顺序。
3.备课时间到,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按抽签顺序到备课室备课。备课限时30分钟。备课室统一准备教材或教学用书、备课纸,考生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备课须独立完成,不准相互讨论。教案上只填写本人应聘的岗位、抽签序号和课题,不得书写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
4.备课时间结束后,携带当天所写教案(由于不再返回,请携带所有物品)由工作人员带至测试室门口等候。
5.监督员点名后,考生进入测试室,将身份证、测试通知书交监督员进行核对。考官宣布开始后,考生开始上课。上课时,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6.测试结束后,教案及稿纸等交监督员,到候分处等候,待下一位考生测试结束后,由计分员宣布成绩。听取成绩后领取个人物品离开测试区域。
7.严禁考生将移动电话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测试人须遵守测试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干扰考官及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8.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发生任何违纪、违规和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未测试考生午餐由后勤保障组统一供应,考生不得离开候测室。
附件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考试前7天内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的考生,按照重点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补充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和抗体检测安全的结果证明材料(须提前准备)。相关检测费用自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当天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且体温低于37.3℃的考生,可前往考点,入场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综合研判评估后,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佩戴口罩,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考试文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扫码、测温、消毒后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经综合研判评估后,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刻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等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过高,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须立即带至医疗服务站,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考点应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参加考试。
3.考生“安康码”非绿码的,应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笔试、面试考点,由专人引导至指定隔离区域,由现场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考生同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健康码、医院证明、出行史等)。考点应安排其在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进行考试。
4.在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同时立即请派驻考点医疗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初步处置,并将其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5.考点须及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果发现考生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6.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7.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处置,须上报的应单独记录、封装上报,须就地留存的应单独记录、封装存放。监考人员要做好考场异常情况记录。
8.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和监考人员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场须全程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求,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执行。
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情形,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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