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面试时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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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忻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忻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为了保证本次面试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进行,现将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到《面试通知书》的考生。面试时间:2020年8月9日
面试地点:忻州市十三中(七一北路)
考生具体入场时间:2020年8月8日下午18:00忻州市教育局网(http://jyj.sxxz.gov.cn)公布。
会计岗位的面试,归并到面试内容相同的其它事业单位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面试的形式为面对评委讲课。按指定版本教材讲课,讲课课题不选起始课、复习课、实验课,教材版本见附件2。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讲同一个课题,进行常规课堂教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三、面试工作流程
(一)核对考生身份
早上6:00、下午13:00,参加面试考生到忻州市十三中按时报到,工作人员进行点名,查验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书籍、用品等,发放讲课证。
(二)抽取备课、讲课顺序
早上6:30 、下午13:30,考生到指定待讲室进行随机抽签,抽取备课、讲课顺序,由考生在《面试顺序抽签表》上签名并确认顺序,考生代表抽取本组讲课课题。 迟到考生末位抽取顺序。
(三)备课
上午7:00、下午14:00,每个岗位抽到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到指定备课室领取教案纸进行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以后按顺序号每10分钟进备课室1人。
报考21岗位语文教师、22岗位数学教师的考生,9日早上6:00报到,进入待讲室后不得离开。抽到小学语文顺序号21号和小学数学顺序号21号的考生,上午面试结束后,午饭午休60分钟。下午从小学语文顺序号22号和小学数学顺序号22号的考生开始依次继续备课。
(四)讲课
上午8:00、下午15:00抽到顺序号为1号的面试考生到指定教室进行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讲课。
午饭午休60分钟后,报考21岗位语文教师、22岗位数学教师的考生讲课依次进行。
(五)面试成绩的合成
讲课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总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个考生讲课结束后,由考场记分员、监督员将每位评委的评分登记并核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核对准确无误后,将面试成绩告知考生,考生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合成
招聘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选聘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考生纪律要求
1.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上午7:00、下午14:00后到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员在面试时向评委报抽签号码。不得佩戴标志性饰物,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实行全程监控、录像,请考生自觉遵守纪律。
4.考生报到时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5.在验证结束进入待讲室时只能携带规定的教材、与教材配套的教师用教学参考书和文具,不允许携带规定以外的其他书籍进入待讲室。教材等备用品只能由考生本人带入。考生不能互相转借教材。
6.考生逃避工作人员检查,擅自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待讲室,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进入面试点后,须到指定待讲室候讲,不得离开,更不能干扰评委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取消资格。
8.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待讲室抽取备课、讲课顺序号。然后按顺序到指定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备课纸上不得写姓名或作任何标记。讲课组别、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备课结束后到指定教室进行讲课(注意不是说课)。
9.考生备课、讲课等各环节均不得超时,不得冒名顶替和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否则取消资格。
10.考生讲课结束后,须按指定路线迅速离开考场,不得逗留,不能和未讲课的考生联系接触。
11.考生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提醒:
报考21岗位语文教师、22岗位数学教师的考生,如抽到顺序号为下午面试,现场提供午餐,无需自备。
六、新冠疫情防控
(一)考生入场时除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外,还需提供14天体温监测登记表(见附件3,入场时收回),否则不允许参加面试。
(二)考生应自备口罩,考试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应按时到达考点。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所有考生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
(四)面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保持适当间距,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考点周围逗留。
监督电话:
0350-2020368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忻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
附件:
2、附件2.忻州市2020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和选聘面试教材版本.xls
3、附件3:2020年忻州市教育局招(选)聘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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